组织条例:
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宣传部、生管部、外联部、文艺部、体育部、记者团、科创部、社会实践部、公关策划部、青年志愿者部。
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办公室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三名,干事若干名。
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领导学生会工作,分管并监督学生会各部的工作。
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干事向部长负责,各部部长向主席团负责,主席团向学生会指导老师负责。
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犯重大错误,给工作和学生会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经主席团讨论后可将其免职。主席团在决策中出现重大失误或失职,由学生会指导老师处理。
例会条例:
学生会每周召开部长例会一次(重要活动期间有所增加)主要总结上周工作,并对下周工作进行部署;
学生会各部至少每月开例会一到两次(重要活动期间增加),主要总结本部前一阶段工作,并安排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各部部长应按时出席部长例会,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需向主席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坚决杜绝例会迟到现象,累计迟到三次或无故旷会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者,经主席团讨论,可将其免职;
各部干事应按时出席本部例会,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需向部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无故缺席本部例会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者按自动退会处理;
部长例会由主席负责考勤工作;各部例会由部长负责考勤工作,并定期交与主席团检查。
工作条例:
学生会各部在工作中应加强内部沟通与相互配合,所有学生会成员应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
逢院校大型活动,学生会主要干部(主席,部长)必须到场。
每学期结束前,各部部长必须交学期工作总结电子文档一份,并由主席汇总,办公室存档。
学期开学初,部长必须递交新学期工作计划电子文档一份,由主席团审批后,方可执行,由办公室存档。
各部(主要承接活动的部门)活动前,必须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并交主席团讨论审核后,方可进行。
各部(主要承接活动的部门)活动结束后,必须向主席团递交一份详细的财务记录,由学生会主席确认签字后,方可报销;
对于在学生会表现突出者,在每年的学生干部、干事评优中,将优先考虑;
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不负责任,经常迟到、早退、缺席,及工作不积极的学生干部、干事,取消其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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