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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活动

外国语学院团总支组织管理条例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院团总支日常工作,加强团组织的管理,不断提高凝聚力与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基本精神,并结合本院的特点,特制订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外国语学院团总支。

    第一章:团总支主要部门工作职责
    第三条:团总支书记:1是团总支的总负责人,负责院团总支的全面工作。2及时传达党总支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精神。3组织开展本院的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4加强团结、督促和帮助团总支成员做好本职工作。5关心团员、团干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并及时给予帮助。⒍不断完善团总支的自身建设,形成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第四条:组织委员:1负责团费收缴工作,做到收缴有制度,日常有记录,年终有报告。负责管理团总支的各项经费。各项活动结束后,完成报销等财务工作。 2负责团员档案管理、团员统计、团组织关系转接、团员注册及超龄团员离团手续的办理工作。3协助书记、副书记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4组织各团支部开展组织生活。5负责团总支的文书工作。
    第五条:宣传委员:1逢重大节日搞好大型宣传纪念海报制作。2准确及时地向院内、院外宣传我院的活动情况。3组织宣传我院的各项比赛与评比活动。4配合学生会,做好我院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第二章:会议制度
    第六条:定期举行工作例会。
    第七条:团总支在学期末召开总结会议。

    第三章:奖惩制度
    第八条:每学年“五四”配合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先进评选活动,评选和表彰一批团总支优秀干部、团支部优秀干部、优秀团员。表彰团干团员做到认真考察,确保质量,公平公正。
    第九条:团支部干部的评优根据:1.团组织生活开展质量。2.工作的积极性与成效性。3 综合测评名次。
    第十条:团员评优根据:1.团组织生活的考勤情况。2.参加团组织生活的积极性。

    第四章:财务制度
    第十一条:任何财务支出前必须作财务预算,交书记审批、签字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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