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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教务处《关于做好2013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3]65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2013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安排
    1.本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涉及2013年校级质量工程已经立项项目,学校不再另行组织申报,直接从2013年校级立项项目中遴选推荐。其中涉及的项目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教学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省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等4类;
    2.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具体由实验设备处负责组织申报;
    3.精品开放课程。包括资源共享课程和视频公开课程;
    4.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学校计划推荐申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1项,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1项;
    5.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坛新秀。具体由人事处负责组织申报;
    6.省级教学团队;
    7.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8.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具体由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与研究中心负责组织申报;
    9.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具体由学工处负责组织申报;
    10.省级规划教材。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与个人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根据要求做好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前期已经立项的国家级、省级的质量工程项目不可再重复申报。
    2、项目申报材料请于9月15日(纸质材料一份、电子文档)前报送到相关负责单位,逾期不再受理。
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在校级评审结束并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3、各类项目具体联系人
    教务处:兰希秀              联系电话:3802246
    人事处:王胜军              联系电话:3803285
    学工处:裴德超              联系电话:380224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吴姜    联系电话:3803662
    思政中心:董强              联系电话:3803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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