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外国语学院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全面贯彻国家和安徽省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科学选拔;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重点考核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意识;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二、复试组织与管理
(一)外国语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助理、学位点负责人及导师代表,一共5人。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 根据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研究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2.组织成立各学位点复试专家组,并指导其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
3.组织好本学院的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等命题和阅卷工作;
4.负责审核复试专家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5.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二)外国语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专家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复试专家组全部是由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所有复试专家均为研究生导师。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复试试题、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外国语学院努力做好对复试中所有试题(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等试题)、标准答案等国家机密材料,以及面试教师及考生分组名单等的安全保密工作。
(四)外国语学院参照有关初试自主命题科目管理办法实施管理复试试题的命题工作,并签订保密责任书。试题印制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纪委监印,印制好的试题统一存放于校保密室专用保险柜中,由专人保管。试卷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批改。
(五)复试时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严格复试环节,坚持标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方能录取。
三、复试资格
(一)第一志愿考生达到2018年报考专业的“国家线”(A区)分数线,即可进入复试,但复试不合格仍然不能录取。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总分达到200分以上(含200分)不计单科成绩,进入复试或申请调剂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三)接收调剂生的基本要求:
1.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2018年“国家线”(A区)分数线。
2.考生申请调入我院的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我院的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对考生复试资格(如报考条件、调剂规定等)进行严格审查。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时,考生除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及复印件;
2.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淮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需政审部门盖章,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做鉴定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做鉴定并盖章);
5.其它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四、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和体检等。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内容分为三部分,即英语听力(占复试成绩10%)、专业课笔试(占复试成绩40%)和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占复试成绩50%)。
(一)英语听力测试
英语听力测试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折算后满分为10分。
(二)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折算后满分为40分,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由学校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实施。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与《淮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
综合素质能力面试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复试专家组具体实施。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折算后满分为50分。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等,其各方面能力。我院根据英语根据学科的特点,将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织面试,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方式和方法,制定考核的要求及评分规则。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面试办法及要求:
1.面试试题由复试专家组在考生复试前拟定,试题的数量不少于3套,每套题目不少于3道,试题的阅读量应适宜。
2.复试专家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外国语学院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分3组进行,考生的分组采用随机的方式,并且面试试题的难易程度、面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均做到统一,以保证面试过程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3.面试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一套试题,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情况要详细记录。
4.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四)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120分钟,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 60 分者,视为复试不及格。
(五)外国语学院在复试过程中会做好复试记录,给出复试评语,填写《淮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并明确给出录取意见。
(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硕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复试标准一致。
五、体检
所有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均应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统一安排在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一) 按照各专业考生总成绩排名,对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考生的总分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考生的总得分、初试成绩总分均相同时,按复试面试得分高低依次录取)。
(二) 总分计算办法:总分=初试成绩÷5×6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分数 + 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分数 +外语能力测试分数)×40%。
(三) 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按满分100分计算)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 外国语学院按学校统一要求将考生的复试结果等资料及时报研究生处,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由研究生处负责统一公布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并通知考生本人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前向考生本人宣布录取结果。
(五) 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接到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12小时)确认是否同意接受“待录取”。如超过规定时间,视为个人不同意接受学校的拟录取,学校将及时取消其被录取资格。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 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办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均在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www.hbcnc.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
(二) 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全程监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各个环节,保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监督电话: 0561—3803252,电子信箱:jwhbsd@126.com)。
八、其他
(一)本细则适用于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淮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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